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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阻挠北京2008奥运 前华人议员陈之彬功过各一半

撰文:蕭十一狼

撰文前,笔者曾考虑再三,面对澳洲各界纷纷悼念首位华裔议员陈之彬的气氛,笔者的说法是否不合时宜,但既然有话,就不吐不快。

前议员陈之彬被人推崇的地方,是他推动多元文化不遗余力,也无私帮助过很多华人,包括曾为六四留学生争取居留权。

不过,人非圣贤,谁能无过?作为媒体人,应该客观看待。笔者就谈几点个人看法。

有文章称陈之彬是“民国遗少”,这是站在中华民国的角度,若站在新中国的角度,那就是“民国遗老”。陈之彬一生追随中华民国,这不奇怪,因为他父亲就是前中华民国的外交官,比如蒋介石的孙子目前是国民党议员,自然追随蒋介石,这不难理解。

但作为华人,只追随中华民国,这合适吗?斯国已逝,联合国承认的是中国,不是中华民国。只与台湾的中华民国来往,拒绝与中国来往,这点十分具争议。

多篇追悼文章,提到陈之彬是一个“不向红色势力低头”的人,原来,陈之彬的“不向红色势力低头”,就是与中国绝交。这不合时宜吧?

中国是澳洲的全面战略伙伴,也是澳洲的最大贸易伙伴,他却与中国绝交,这是爱国(澳洲)行为吗?

不仅如此,陈之彬在2008年,还积极参与某某功的座谈会,倡议抵制2008北京奥运,这不是很好的行为,有违奥林匹克精神。也算是陈之彬的历史污点。

从缺乏民族大义来看,陈之彬绝对称不上是海外华人的楷模,更遑论“伟大”。

中华民国缔造者,孙中山,黄兴等人,一直以中华民族为荣,一直希望将中华民族精神发扬广大。即使是追随中华民国,现在台湾的邱毅议员,名嘴黄智贤等都鼓励两岸交往,甚至连民进党的陈菊等人也都拜访祖国,所以,所谓的“不向红色势力低头”,实属胸怀狭隘,政治极端。

以反华著称的林X教授,其悼文开篇就直提陈之彬“不向外国势力卑躬屈膝”,这又从何说起?难道维州省长访华,签订一带一路协议,是向外国势力“卑躬屈膝”吗?前总理霍克先生(也就是给予六四4万人签证的总理),访华超过100次,他也是向外国势力“卑躬屈膝”吗?

据悉,陈之彬是唯一一个每年出席中华民国双十节和出席法X功所有宴会的议员。

若“仇华”也算是所谓的“政治遗产”的话,那这些“遗产”,还是不要继承为好!

当然,笔者尊重陈之彬先生的个人政治选择,这也是澳洲的民主精神。但既然有人要树陈之彬为“楷模”,要封他为神(伟大的华人),那么,笔者就不得不说上几句,这也是澳洲的民主精神不是?

但愿陈之彬先生安息,一路走好,晚辈得罪了。

(2019年12月17日  作者为华人时事评论家)

附上一些截图,供大家参考:

2 thoughts on “曾阻挠北京2008奥运 前华人议员陈之彬功过各一半

  1. 小编这篇文章写的真好!对于某教授一篇“伟大的华人”小编分析的有理有据,批评了作者夸大其词的过分吹捧,也纠正了中华民国和中国的概念,客观的评论了逝者的功与过,并尊重逝者的政治倾向和民主自由,只是为了实事求是!给你点赞?

  2. 何谓“伟大”?

    支持早已被推翻的中华民国,支持FLG,算伟大吗?

    何谓“华人”?

    代表台湾2300万中的一部分华人(相比较14~15亿华人,比例有多少),还是代表几十万在澳华人中小部分来自台湾和香港及大陆极小部分反中的华人,算代表“华人”吗?

    所以“伟大华人”从何说起?即使是做了一点事情,离“伟大”还差多少?更谈不上华人的“代表”了,这里无意冒犯谁,相信陈先生他自己更清楚,不是后面的吹吹拍拍。

    希望不管是谁,教授还是博士,还是总统或省长,“伟大华人”不是可以随便用的!更不要用错地方,尤其面对华人群体(欺骗老外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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