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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今判囚12個月

【吃瓜热点】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壹傳媒黎智英官司纏身,今日(16日)一天之內須就4宗案件到法庭應訊,當中包括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2宗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判刑,以及他分別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和欺詐2宗案件再提訊。其中「8.18」非法集結案,法官下午判處黎智英入獄12個月,其中組織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判囚1年,而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則囚9個月,同期執行。
現年73歲的黎智英及另外8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會」非法遊行,黎與其中6名不認罪的被告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於本月1日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名成立,法官今早聽取該案被告求情後,押至下午3時15分再開庭。同案另外2名被告區諾軒及梁耀忠,則在開審前已認罪,同於今午判刑。
西九龍法院下午再開庭處理黎智英的案件,庭外示威轉趨熾熱,有兩批人士分別手持中國及英國國旗互相指罵,更逕自前往對方示威範圍「踩場」。一名南亞裔男子疑不滿有人譏諷黎智英,隔着馬路與對方理論,另一名男子突趨前斥責,雙方人士見狀紛紛上前聲援,現場旋即陷入一片混亂。在場警員即時作出干預,除拉遠雙方距離,又不斷重申禁聚令的群組限制,庭外秩序始逐漸回復。
而在中午散庭一刻,亦有疑是聲援人士在庭外叫囂並指罵在場警員。警員上前截查時,該人士向警員吐口水並發生糾纏,最終被警員押向牆壁制服。因事件惹來大批記者拍攝,警員曾一度持胡椒噴霧戒備,最後警員以該人無戴口罩為由帶返警署。
今早黎智英的大律師求情時稱,黎在8月18日事件中並非扮演主動角色,沒有號召群眾參與,在集結期間也沒發表任何言論,當日的參與人數多寡與其無關。有別於周庭包圍警總案和黃之鋒公民廣場案,本案不涉及暴力,警方亦由始至終沒有給予警告,若判處監禁式刑罰將是不相稱。大律師請求法官判處罰款或緩刑,又指兩項組織集結和參與集結兩罪都是沿於同一事件,故刑罰應同期執行。
除8月18日的集結案外,黎智英與李卓人、楊森亦涉及2019年8月31日的港島區非法遊行。他們3人於本月7日案件開審首日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並已求情。上述2案雖是區院案件,但今天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審理。2案的主審法官同為區院法官胡雅文,已安排今天下午一併就2案判刑。有關控罪每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楊森下午2時許在妻女陪同下抵達法院,向現場記者指已預料被判囚。
至于黎智英违反港区国安法及欺诈两案于下午2时半在西九龙法院提堂。法官最终将国安法案押后至6月15日在西九龙法院再讯;而欺诈案则排期至5月6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答辩。
其中违反《港区国安法》一案,控方申请新增两项控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黎智英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另一项新增控罪“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黎智英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李宇轩、陈梓华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即在该李宇轩在被香港警务处拘捕后协助他离开香港。
控方申请将案押后2个月再讯,因有一些财务资料仍需时进行调查。辩方不反对押后,但表示上次提堂已经押后了4个月,今次又押后2个月,希望下次提讯的前一周,控方可提早告知会否再有押后申请,并表示国安法案件应及时处理。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押后至6月15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再讯,黎智英就此案并没有保释申请。
至于欺诈案,控方申请修订控罪书上个别字眼,并申请将案件转介到区域法院答辩,不反对该案3被告黎智英、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等人就此案继续保释。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排期至5月6日下午到区域法院进行答辩,并批准3人继续保释。
官司缠身的黎智英,与其2名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等共10人,分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欺诈或煽动意图罪,去年8月被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黎智英、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事后被落案控告欺诈罪,指他们违反地契使用价值5.16亿港元将军澳工业邨的地段,并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令与黎智英相关的公司获得租金利益近2,000万元。
3名被告为73岁的黎智英、63岁的周达权和59岁的黄伟强。黎和周报称公司董事,黄则报称行政总监。控罪指,3名被告于2016年6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期间借着欺骗,即向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没有或未曾在违反于1999年5月25日订立的租契的情况下使用在将军澳工业邨骏盈街8号的处所;以及向科技园公司虚假地表示,是在该租契所容许的情况下,使用或曾经使用该处所或该处所的部分,并以此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契下的权利去采取行动,导致该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顾问有限公司获得利益;或导致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控罪则指黎于2020年7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在香港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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