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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何时才能告别“反华谍都”

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发表《施政报告》,重点提及维护国家安全,将会全力推展《基本法》23条立法。在香港,受到地缘政治环境、中美角力和间谍“无罪”等因素带动下,部分国家和地区明目张胆地在香港进行间谍和策反的工作,其中美国更公然安插情报人员进占本地传媒,并在中央情报局内成立“中国任务中心”,意图将香港形塑为:“例外的中国”,进一步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对港管治。香港何时才能彻底平息“黑暴震撼”,告别“西方反华谍都”呢?
间谍行为从来都是犯罪,严重者可被判长期监禁甚至死刑,但在所谓“政治默契”下,不少国家都会因应特定原因而“半放绿灯”。在港英治下,为求方便取得和交换对华情报,香港故意在“间谍罪”方面留有空白,成为全球罕见的“间谍安全港”;并在英国“军情五处”的指挥下,发展成为“全球三大间谍中心”和“冷战三大特务中心”。回归后的香港,社运政争不曾稍歇,甚至出现“揽炒”、“港独”等谬思,一切都自来有因。
至于美国,在“修昔底德陷阱”式战号下,一直大打“香港牌”,既强行介入中国内政和特区事务,又积极培植“代理人”,安插情报人员进占本地媒体并借此向“反中乱港”分子挥舞指挥棒,都是人所皆知的铺排。
伴随中美角力激化,美国转移和调整其国安战略重点,竟成立专责搜集有关中国情报的“中国任务中心”。据披露,具体的部署有三:第一,加强对华情报的工作和力度,实行相关机构全员联动配合;第二,重点发展新兴科技,提高对华谍报的技术和分析能力;第三,调整情报工作重心,转移目标布局。
好明显,设立“中国任务中心”是美国全面改革整治对华谍报工作的一部分,中美未来谍报交锋的频率和强度会不断攀升,进而影响国家的国安战略和中美关系的变化走向,这虽不属特区的管治范畴,但只要美、英等国的“香港牌”一日不停,香港都不容继续被操弄为“西方反华谍都”,更要强力堵塞“间谍安全港”的国安和法律漏洞。
有关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的新法案,其中一个研究重点,是打击外国情报单位窃取国家机密的间谍活动。按规定,香港本需就禁止“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在港进行政治活动、香港政治性组织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建立联系”等7个范畴自行立法,但受压于内外串连的政治力,《基本法》23条仍未完整立法,部分罪行散处于不同刑事罪行条例,有部分更仍是一片空白,未足以应付包括“黑暴”等危害国安的情况,特别是在应对间谍方面,更需加强立法执法,实现事前严防、事后严惩的立法目的。
作者:陈建强(香港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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