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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停運】湯家驊:《立場新聞》案件不涉及報道非影響新聞自由 籲警方列違法風險文章

【焦点分析】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拘捕6名網媒公司高層人員或前高層人員,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後《立場新聞》宣告停止運作。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建議,警方應就今次案件列出有何文章涉及違法風險。

湯家驊指出,《刑事罪行條例》本身已訂立一系列答辯的理由,或者已將某些行為撇除於煽動意圖之外,相關行為包括正常地批評政府,指出政府犯錯或被誤導,或者是法庭犯錯被誤導,須更正錯誤地方等。他認為,警方應盡早列出清單,清楚交代哪些文章有機會構成煽動,讓市民知道這些文章有問題,若仍不從社交網站刪除文章甚至繼續轉發,可能違法。

他又指,今次案件並不涉及任何新聞報道,所涉及是一群人透過網媒建立一個平台,容許香港的逃犯表達一些犯法的意圖或信息。

湯家驊稱,《立場新聞》自行停運的決定引起一個效果,令國際間或香港部分人以為,警方將網站或網媒關閉或命令其停止運作,影響到新聞自由,形容「這是一個錯誤的看法。」

被問及傳媒是否不能專訪逃犯,或能否在報道中刪減具煽動意圖的字眼避免犯法?湯家驊說,若刻意幫助宣揚犯罪意圖,則可觸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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